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作者:未知 访问量:0次 发表时间:2020-05-20 09:54:11
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
应在住宅(区)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其面积不宜小于6㎡,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m,外部与道路相连;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宜清洁材料,并配置给排水设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要求,垃圾转运站应采用封闭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并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米。
垃圾房设计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准则》垃圾转运站通常在寓居区或城市的工业、市政用地中设置垃圾转运站的设置数量和规模取决于搜罗车的类型、搜罗范围和垃圾转运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小型转运站每0.7~1m2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m2,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2.室内净高根据周围情况定为2.7—3.0米
3.室内外高差根据室外污水管道的标高而定,落差不得大于15公分。4.建筑高度不低于 6m ;
进出口高 5m ,宽 4m ;侧门高 4.0m ,宽 3.5m ;
5.尽量离住宅楼远些,要综合考虑整个小区,尽量设置在交通方便的地方;6.垃圾房的设计标准要以安全、经济、适用、环保为要求,具有防雨、防渗、密闭防臭功能。
并在周边采取绿化措施,使之美观,净化空气。1994568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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