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作者:未知 访问量:0次 发表时间:2020-07-04 10:11:00
海口美兰区8月底前配齐垃圾房垃圾分类督导员
拒不执行垃圾分类将予以处罚
海口市美兰区各镇(街)将于8月底前配齐垃圾分类督导员。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从美兰区近日举办的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班获悉的。
据介绍,海口市美兰区已制定《海口市美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和《海口市美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
《任务分解表》中明确:6月底前,美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包括大、中专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要配备督导员。与此同时,美兰区还将配备垃圾分类收运车辆。9月底前,该区可回收物专用运输车将达到29辆、厨余垃圾专用车辆79辆、有害垃圾车1 辆。根据《任务分解表》,9月底前,美兰区各街道、灵山镇、各有关单位将完成辖区内全部垃圾箱房建设和改造,全区所有单位、居住小区配置分类投放容器和宣传公示设施。到2021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试点街道95%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其余范围8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
自7月起,美兰区将逐单位落实分类收运。届时环卫公司将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方式,按照规定对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8月1日起,该区将对执行强制垃圾分类的单位和居住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情况进行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按照规定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1994568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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