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作者:未知 访问量:0次 发表时间:2020-08-20 11:31:00
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哈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所管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
按市住建局要求,哈市物业服务企业要告知居民垃圾分类的具体分法、投法以及相关规定,做到“敲开门、见到人、讲到位、签上字”,确保居民签字确认率达到90%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住宅小区的房屋类型、面积、户数、垃圾产生量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标识明晰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以提高配置标准,增设分类亭、分类屋、环保驿站、洗手池等设施。
对居民自投垃圾的小区,实行“撤桶并点”,确定集中收集地点和投放时间,引导居民定点、定时投放至指定容器。在住宅小区内实行“桶边督导”,每300户配备1名督导员,在居民集中投放垃圾时段进行全过程现场督导管理,及时纠正居民错投行为。对居民错投的垃圾,督导员要进行二次分拣,并做好居民的指导工作。
各区住建局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对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考核工作,将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明确奖惩措施。对积极履行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物业企业,进行表扬宣传,形成良好信用信息予以加分;对不按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企业,形成不良信用信息予以扣分,严重的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行业通报批评。1994568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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