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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完善垃圾房垃圾分类“厦门模式”

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作者:垃圾房 访问量:0 发表时间:2020-12-29 11:25:37

深化完善垃圾房垃圾分类“厦门模式”

近年来,厦门市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在全国率先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厦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取得哪些成效,积累了哪些经验?还存在哪些短板?下一步工作要怎么开展?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大会召开,会议梳理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得失,对厦门市纵深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的再动员再部署,强调全市上下要保持定力、久久为功,坚定不移地推进垃圾分类“厦门模式”,以钉钉子精神,将工作做实做细。

市委市政府对垃圾分类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涵养社会文明的重要抓手和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实践,从全局高度,系统谋划、高位推进。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成为高素质高颜值厦门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四年来,厦门市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抓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扎实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分类工作格局。各区、各部门、各镇(街)“一把手”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层层落实责任,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在探索与实践中,厦门市梳理总结出“五全工作法”和“七个相结合”,以及“一把手”亲自抓,分类体系先行,“小手拉大手”、公共机构示范、法治护航、考评执法监督等垃圾分类“厦门模式”经验做法,得到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全国各地纷至沓来,近三百批次的人员前来厦门市考察学习。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武汉推进会、上海现场会和广州现场会,都反复提到厦门的经验做法,近期,又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在全国范围推广。2018年以来住建部对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开展的历次督查考评,厦门市始终名列第一。

据介绍,目前,厦门全市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90%以上,分类准确率85%以上。主要工作成效体现在:

一是分类投放收运系统完善。全市共有1516个物业管理小区、1034个非物业管理居住区全部完成楼道撤桶,1436个小区已实行定时定点投放,至今年底厦门市四类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公交化”直运。

二是源头减量实效明显。全市日均资源回收量超1700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超过住建部35%的要求。

三是末端处理能力增强。焚烧和生化日处理能力分别达4350吨和1200吨,在全国率先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四是制度标准基本配套。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考评办法等指导文件,形成“1+2+N”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

五是全民参与氛围浓厚。通过党建引领、示范带动、“小手拉大手”多措并举,推进该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总体上看,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仍存在短板弱项,如:岛内与岛外、城区与农村在精细化管理方面还有差距;全民共同参与的氛围需要进一步浓厚,尤其需要夯实行业管理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体系建设还需要不断完善等。

为深入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升厦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十六条措施,这也是厦门市下一步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

垃圾分类房

(一)制止餐饮浪费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氛围,鼓励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市民公约。

从娃娃抓起,深入推进勤俭节约教育,让“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在校园蔚然成风。

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的政策措施。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净菜上市

健全果蔬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净菜上市政策措施,减少源头垃圾产生量。

(三)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完善一次性办公用品源头减量措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国有企业应当发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带头示范作用。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可以循环利用或者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不得采购提供内部办公场所使用的一次性杯具。

推行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

(四)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和建筑装修垃圾管理

加快建立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理管理体系;完善建筑装修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行建筑装修垃圾预约上门收集模式,实行全过程无缝对接管理;禁止一般工业固废和建筑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五)推动家庭厨余垃圾源头处理

加快出台家庭厨余垃圾粉碎机安装使用导则,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区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适时出台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装置安装补贴机制。

提高资源化水平

(六)提高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建立低值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处理、统计体系和政策保障机制;各区加快建立收运体系,市财政制定低值可回收物补贴办法;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多元化的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

(七)实现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立全市绿化垃圾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禁止混入生活垃圾。

(八)规范生活垃圾投放点和收集容器的维护管理

优化合并投放点,因地制宜设置分类桶;指导管理责任人依据投放点情况适度改造,配备洗手池等人性化设施,有条件的设置摄像头,将分类垃圾桶编号或标明单位名称;加强分类桶清洗、消杀、维护管理,确保桶身整洁和洗桶污水进入污水管道,不进入雨水管道。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应当设置厨余垃圾专用收集容器。

(九)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和错峰直运

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机制,推行生活垃圾错峰直运工作机制,提高分类准确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强化物业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物业企业作为垃圾分类第一管理责任人机制,提高履职意识和能力,并将物业企业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受行政处罚的有关信息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十一)推行分类倒逼机制

加快建立“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推动落实管理责任人主体责任,提高分类实效。

(十二)强化重点区域考评

加大对城中村、沿街店面、写字楼宇、公共交通场所、公共文体活动场馆、景区、酒店和餐饮场所以及高校等重点区域垃圾分类考评力度,提升投放准确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各类行业或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部门,并将暗访考评和通报结果纳入管理责任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十三)加大执法力度

进一步强化常态巡查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十四)健全处理收费机制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和差别化收费的原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

(十五)鼓励技术创新和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鼓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创新,支持垃圾分类先进设备、工艺的研究应用。

建立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投诉、答疑、预约等服务管理功能,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化、精细化和便民化水平。

(十六)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建立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研学教育基地,免费对社会开放,通过垃圾分类减量宣教、知识普及、互动体验等方式,强化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使垃圾分类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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