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作者:垃圾房 访问量:0次 发表时间:2021-01-15 20:28:21
一是盯对象、抓主体,落实拒绝收运“三步骤”。按照明确范围、现场判定、公示公告的思路落实“不分类不收运”机制启动前工作。针对通报曝光“零分类”、市级考核“得零分”、区级排名“末十位”的“三类对象”启动判定,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检测、翻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下发《“不分类不收运”整改通知书》。对名单存在异议的小区,由属地街道向分类办提出申请,当日复核、当日反馈;对“不分类不收运”小区注明改正要求和改正期限,由社区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并在媒体同步公告。
二是盯过程、抓实效,紧扣整改提升“三阶段”。着眼“限时整改期、攻坚整改期、整改观察期”三个阶段。社区、小区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的3天内落实整改,连续3日分类质量合格的视为整改提升完毕,进行正常收运,不合格则立即暂停收运。整改攻坚期间,社区、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须因地制宜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列出整改措施,自主联系垃圾收运单位专车单独收运,费用自理,直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整改完成后,由属地街道向区分类办申报复查,复查合格后的第二天开始为期20天的整改观察,恢复正常收运,若再次出现根本不分类情况的,当天启动“不分类不收运”机制。三是盯关键、抓典型,实施管执联动“三举措”。充分发挥“贴桶”、破袋、集中执法三项行动叠加效应。自12月起对居住小区收运点个别分类质量差、存在明显混装的垃圾桶不予收运,对收运点全部厨余垃圾桶分类质量差的全部暂停收运。同步推进破袋执法行动,加强社区、物业与执法机构对接沟通机制,深化“定时定点+常态指导+执法保障”方式,建立居民分类评价数据库,针对性地做一批“典型案例”,对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在执法跟进基础上,探索与个人征信挂钩机制,通过硬性手段促进强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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