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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条例为契机 推进垃圾房垃圾分类工作

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作者:垃圾房 访问量:0 发表时间:2021-05-06 21:50:05

以新条例为契机 推进垃圾房垃圾分类工作

  5月1日起《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化的新阶段,成为每个市民的必修课。为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4月以来,我区以《条例》宣贯主题月活动为载体,通过专题培训、主题宣传、百人宣讲等方式联动开展系列宣传,全域开展《条例》宣贯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4月16日,我区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百人宣讲团”。这是一支由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社区(村居)、大学人员等100名宣讲师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讲师团。自宣讲团成立以来,百名宣讲师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进企业开展《条例》宣讲,通过主题宣讲、文艺演出、视频拍摄等“接地气”宣传方式,让听众“坐得住”“听得进”,更能“记得牢”。

垃圾分类房

  为进一步发挥垃圾分类宣讲团的作用,我区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从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到新条例解读,让广大宣讲员熟练掌握源头减量、“四定四分(撤桶并点)”、收运处置体系、《条例》相关款项等内容,更好引导辖区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质。新成立的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教育培训基地,也将为接下来更为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开展教育培训等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向常态化发展。

  除了专业宣讲团队,我区还全面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活动,通过上门入户宣传,进一步倡导垃圾分类理念,广泛发动全区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乡镇街道、社区(三支队伍)、村居(三支队伍)、物业、第三方企业等联动,开展敲门行动,以包片、包楼、包户的形式进行入户面对面宣传,分发倡议书、《条例》宣传手册、指导手册等,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党员、学生、退休人员到社区(村居)报到,利用空余时间一起参与到“敲门行动”中来,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据悉,按照计划,宣讲团成员赴各自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等区域进行培训宣传,小至几个人宣讲,大至上百人宣讲。其中,在4-5月集中宣讲期间,将完成300场的培训宣讲任务。同时,通过“上门行动”在5月底前完成全区301582户上门宣传工作,完成倡议书、《条例》宣传手册、指导手册等的发放以及倡议书回执签字回收。

垃圾分类房

  垃圾分类好不好,“红黑榜”上晒一晒。连日来,区分类办组织人员集中开展垃圾分类红黑榜暗访检查评比,对居住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开展不定期暗访式检查,重点针对设施配置、工作机制、宣传工作和分类成效等方面进行抽检和考核评比,综合得出居住小区和居住社区的排名,形成每月考评“红黑榜”。

  “每月一次‘红黑榜’评比,旨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让积极参与分类的社区更有干劲,让分类敷衍不积极的地方‘红红脸,出出汗’,在全区形成垃圾分类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区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条例》实施,针对“黑榜”名单,将采取“一对一”上门指导,督促整改落实,提升全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

垃圾分类房

  “红黑榜”评比、垃圾分类进校园、垃圾分类墙绘展、APP垃圾分类知识有奖竞猜……我区在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上积极探索创新思路,频出实招、新招,引导广大居民群众从日常小事做起,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树立绿色环保理念,从而携手共创和谐宜居的生态环境。

  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化时代,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不再是个人的自由选择,而成了一件具备刚性约束力的法律准则。据悉,新《条例》实施后,进一步明晰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各方管理责任,强调城乡统筹和源头减量,并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市民如果随手扔垃圾,或未能准确分类投放,将面临最高2000元的高额处罚。

  接下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执法部门在《条例》实施后将开展垃圾分类“扫街式”联合整治,扎实推进分类投放、收集清运、监督管理等垃圾分类领域执法,对于居民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法行为,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法收运、非法处置行为予以曝光。同时,也将邀请志愿者共同执法,让广大居民参与到执法过程中来,亲身体验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情况,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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