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作者:垃圾房 访问量:0次 发表时间:2021-07-27 10:28:52
自2020年6月1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开始,花桥经济开发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已经一年有余,社区和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已经大幅度提高,普遍已经养成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习惯,但是仍有部分居民存在分类意识差、分类准确率差的问题。
近日晚7时许,正值横墅江社区棕榈湾小区垃圾分类亭开放时间段,一外籍人男子因没有听从督导员的指导进行分类破袋投放垃圾与督导员发生口角并出口辱骂督导员,前来投放垃圾的居民和过往行人对这种行为也甚为不满,要求该男子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并向督导员道歉,可该男子却拒不认错并出口辱骂围观居民,随后扬长而去。
在一位热心居民拍摄的视频证据中可以清楚看到该男子行为甚是嚣张,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相关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此视频上传昆山论坛网络平台后,大量网民留言指出该男子行为过分,不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应当给予严肃处理。
事件发生以后,花桥经济开发区垃圾分类办执法保障组迅速出动相关人员深入棕榈湾小区了解事件起因、过程,听取有关督导员和居民的反馈,掌握事件相关证据,随后在社区人员陪同下前往涉事外籍人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深刻反省自身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区垃圾分类办执法保障组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另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垃圾分类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例证,全社会都应当积极响应并付诸实际行动,对乱扔生活垃圾、不配合分类投放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个人不遵守《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教育、整改、处罚是落实垃圾分类治理的有效保障。花桥经济开发区将继续严格落实“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政策,通过多环节齐发力实现宣传到位、监督到位、处罚到位,强化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激发“家在花桥 分类有我”的内生动力,共同推进花桥经济开发区垃圾分类治理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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