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自: 责任编辑: 作者:垃圾房 访问量:0次 发表时间:2021-09-04 21:42:11
将垃圾房垃圾分类一“分”到底 一“严”到底
坚持一“分”到底,一“严”到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全域文明城市创建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让垃圾分类观念真正深入人心。本期《百姓问政》聚焦垃圾分类话题,邀请和平区、河东区、津南区分管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干部,以及相关街道、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起围绕生活垃圾管理中还存在的短板弱项,分析问题成因,一起推动解决。
津南区 垃圾混运依然存在
津南区为民路位于咸水沽镇繁华地区,沿街餐饮商户多。早晨傍晚会有厨余垃圾专用车,收集商户们产生的厨余垃圾。但是到了晚间闭店时间,居民反映这里的商户,会将厨余等各类垃圾随意堆放路边。同时,垃圾收运车来此处收运垃圾,也都是混合在一起运走。相关部门了解到情况后,承诺加强对商户的监督,督促其增加垃圾分类桶等设施。但记者回访发现,相关问题仍然存在。记者: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堆放的问题,老百姓反映过很多次,整改情况如何?
津南区咸水沽镇镇长 胡斌:整改得不好。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街道政府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没有落实到位。记者:城管委作为牵头部门是不是有相应的检查督查的职责?城管委在运输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有什么样的漏洞?
津南区城管委党组书记 主任 刘怀文:有职责。存在着混装混运问题,这些方面首先从源头分类都是没分开,下一步对源头尤其对垃圾产生店铺加强宣传,商户要首先了解垃圾分类怎么分,什么是餐厨垃圾,便于后续处理。记者:目前津南区存在的一些厨余垃圾处理的不规范问题,您怎么样评价?
市城管委废管处处长 尹鲁浩:反映出的问题,最明显的就是混装混运,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和第34条的规定,不管是生产单位产生垃圾的单位,还是收运垃圾的单位,都应该定时或者实时地向所在区的城市管理部门报送自己产生或者是处理垃圾的实施情况,建立台账。市里截止到昨天已经出发了15支队伍,对全市的生活垃圾或其他垃圾进行开展暗查暗访。记者:曝光之后干部承诺整改,但是整改却不到位,干部这样的工作状态,对于接下来所提出的深入推进创建全域文明城市,能做好吗?
津南区副区长 孙晓光:津南区的厨余垃圾处理现在由一家环保公司全面运输和处理,每天的处理能力是50吨,全区现在配备了12辆厨余垃圾的运输车,能够实现示范镇和示范社区垃圾的全程运输和处理。下一步津南区针对厨余垃圾运输和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大厨余垃圾就地处理的能力,实现厨余垃圾的减量化。第二加大厨余垃圾的运输和处置能力,加大对厨余垃圾车的投放量。第三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从源头上解决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方面的工作。河东区 承诺整改情况犹在
8月初,河东区荣兴温泉公寓曾被媒体曝光存在垃圾分类桶配置不齐全、分类运输中混装混运的问题。当时,属地街道也对小区相关问题做出了整改。一个月后,记者回访发现,垃圾桶已配齐,但混装混运等问题还存在。记者:属地街道是垃圾分类的网格化管理单位,在这方面工作做到位了吗?
河东区大直沽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琪莹:没有做到位。荣兴温泉公寓,属于准物业管理单位,在扫保当中,有垃圾运输的职能,但是在前期的宣传动员发动,包括前期的分类投放,这个职责是应该由社区居委会来担当,应该压实各个网格员的职责。通过这个情况来看,这方面工作做得不到位,有缺失。记者:8月份就曾经对这个小区的问题进行过一次曝光,当时街道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一个月分类运输到位,8月底记者进行了回访,又一次承诺运输到位,现在到位了吗?怎么办?
郭琪莹:不到位,街道办事处是有责任。第一要压实责任人的责任,要明确居委会以及网格化进行责任认领,责任认领之后,在工作当中宣传发动和动员是非常重要的,要通过党建引领,包括社区工委党委、党员志愿者,共同努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最近在区城管委的支持下,在碧波园小区打算做一个精品垃圾分类的示范区,工程已经启动,通过这种打样亮点和示范给其他的物业小区,以及准物业小区落实垃圾分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让大家看得见摸得着。记者:城管委作为一个牵头的单位,对于各个小区是不是应该日常落实检查督查责任?
河东区城管委党委书记 主任 王林:是有这个责任的,而且目前也在履行日常的巡查和抽查。目前看其中是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前期宣传动员不到位,所以社区的老百姓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或者懂垃圾分类,还没有形成氛围。第二存在的问题是由于源头没有进行分类,才使得后续运输存在混的现象,这是有因果关系的。下一步将积极采取措施跟大直沽街道一起形成合力,积极推进这个问题的解决。和平区 居民知晓率不高
和平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区,早在2018年、2019年发布了多项措施方案,到2019年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100%。2020年12月,记者就曾在和平区南营门街进行调查,当时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并不高。9个月后,记者再次来到南营门街,随机对20名居民进行了采访。20位居民回答正确率为53%,全部答对的只有2人。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居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应按照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记者:从2018年到现在三年多的时间,和平区是最早进行试点的,为什么打开街道有害垃圾桶的时候,里面能够混投其他的东西?
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汉裕:这说明从自身来讲,工作人员包括具体在实际落实当中,没有落实好。下一步,一是加强自身的学习,树立垃圾分类理念,强化意识。除了做好宣传发动基础上,每月每周要对旧楼区长效管理的情况进行一次日常巡查和考核,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个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发动一些志愿者等,对日常工作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之后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记者:展现的是这样的一个效果,满意吗?
和平区城管委党委书记 主任 陈忠文:和平区从2018年开始试点,到目前应该说全面推开,但是从片子看,反映出城管委作为垃圾分类的组织部门,责任落实还不到位,还没有发扬斗争精神,对一些单位对一些居民小区,包括一些街道,检查力度还不到,目前看宣传的效果和宣传的质量可能只重视数量,在质量方面在效果方面还很不到位,下一步要在这方面做一些工作。检查考核现在每个月都有定期的通报制度,但是还有很大的短板,下一步要加大这方面的力度,去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记者:和平区要怎么样去输出好的经验,再把短板给补足。
和平区副区长 李浩:这里面反映出来几个问题,一是干部基层同志对垃圾分类意识还没有认识到位,还认为是别人的事,还认为是群众的问题,自己的主责没有抓到位。第二是宣传方式还不到位,还没有按照百姓的需求,针对不同年龄层次人群来进行精准的宣传。对宣传的质量,宣传效果还没建立一个完整的检测考核反馈机制。现在结合全域文明城区创建,要把垃圾分类当作一个重要内容去进行宣传。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去做,要立即举一反三,抓实抓到位,把每一个环节盯紧盯实,确保垃圾分类的意识改变,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尽快实现全市对垃圾分类的要求。1994568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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