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自: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 责任编辑:迅捷岗亭 作者: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 访问量:0次 发表时间:2019-06-18 10:53:19
文明出行交警采取三种惩戒和教育方式治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和谐、畅通的文明交通环境,5月20日,托县交管大队对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标识行驶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和管理非机动车、行人的道路通行秩序。
本着“严格执法,亲情服务”的原则,托县交警大队对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提供三种惩戒和教育的方式,违法行为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意选择一种。
一是“罚款教育”。对选择该处罚方式的违法行为人,民警对其依法依规做出罚款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违法行为人缴纳罚款后放行。
二是“体验教育”。对选择现场体验式教育的违法行为人,先在岗亭填写《非机动车、行人违法人现场体验申请书》,然后领取小红旗、小红帽等体验装备,并穿戴整齐,在交警指引下前往指定路口参与协助执勤,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0分钟后,体验结束,再到岗亭填写《遵守交通法规承诺书》,领回车辆钥匙放行。
三是“警示教育”。对选择接受警示教育培训的违法行为人,先回大队接受警示教育,之后到岗亭受教抄写道路交通法规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答题,答题结束后填写《遵守交通法规承诺书》,领回车辆钥匙放行。
从实际效果来看,由于整个惩戒教育过程处处体现着亲情服务和人文关怀,违法行为人绝大多数乐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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